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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范(686年-726年),本名李隆范,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人。唐睿宗李旦第四子,母为崔孺人。唐朝宗室大臣。[2]
李范初封郑王,改封卫王。武后时期,降为巴陵郡王,授尚食奉御。唐中宗复位后,迁员外太府少卿、陇州别驾、银青光禄大夫。支持唐睿宗复位,进为岐王,拜太常卿,迁左羽林卫大将军。唐玄宗即位后,参与消灭太平公主势力集团,迁太子少师,出任华虢岐三州刺史。后迁太子太傅。[3]开元十四年(726年),去世。[2]
李范的藏书,史载不甚明确,然其多藏书画、古物无疑。范工书能诗,需博览多识,其所藏定有相关书籍,故录而考之。《增订注释《全唐诗》》卷八八六辑有《李范(诗句)》。[4]
- 李隆范
- 唐朝
- 汉族
- 长安
- 686年
- 逝世日期
- 726年
- 主要成就
- 支持唐睿宗复位,消灭太平公主
- 本 名
- 李范
- 爵 位
- 岐王
- 谥 号
- 惠文太子
目录
岐王李范,唐睿宗李旦第四子。始名隆范翻杠,避帝讳去二名。初王郑,改封卫,降封巴陵,进岐王为太常卿,并州大都督,颈战历雅桨精恋任州刺史,档和迁太子太傅。好学工书,爱儒士,聚书画,皆世所珍。《唐书本传》戏提才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