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

华律网 2024年06月27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左某
      被告:李某
      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背景
      原告左某与被告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左某通过熟人介绍与李某相识,并在李某经营公司需要资金时,分三次向其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约定还款,左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30,000元及截至2023年10月7日的利息人民币160,296元;
      本案律师费人民币25,000元、保全费人民币2,471.48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
      四、案件事实
      2018年10月8日,原告向左某出借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期12个月,月利息1.5%。
      2019年5月23日,原告再次向左某出借人民币100,000元,并约定2020年5月22日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
      2019年8月25日,原告向左某出借人民币30,000元,约定2019年10月24日归还。
      在借贷过程中,原告按照被告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包括使用李某2的银行账户。然而,借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李某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原告多次索要无果。
      五、审理过程及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李某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亦未进行答辩。原告左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庞艳到庭参加了诉讼,并提供了借据、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左某的诉讼请求。被告李某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90,296元,并承担本案律师费、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
      六、案件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通过此案,我们可以看到,在借贷过程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关键条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同时,在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出借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对于借款人而言,应诚实守信,按期归还借款本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