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 2023年08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决定接受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总计1,410万元,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向佳电公司发放。其中首次接受28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3.465%;第二期接受42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3.333%;后续分批次办理手续(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日期为准),贷款利率将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为参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及《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2023年8月21日,佳电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 委托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 借款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 受托人: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710万元

      5.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6.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3.195%

      7. 合同生效条件: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备查文件

      1.《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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