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决定撤回仲裁申请后,倘若又反悔了,他们可依据当初签订的仲裁协议再次提出仲裁申请。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向仲裁庭申请和解或自行协商解决的权利。 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时,他们有权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出具相应的裁决书,或者选择主动撤回原先提出的仲裁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情况下,他们仍可按照原有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换言之,即便当事人与对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撤回了仲裁申请,但若未要求仲裁庭根据该协议做出裁决书,那么这份协议仅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并无强制执行力;若当事人反悔,只能重新提起仲裁,而无法直接寻求法院利用强制措施去执行这份和解协议。 但是,一旦仲裁庭出具裁决书,当事人便具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回复为部分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