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房屋预订金的争议问题,您完全有权利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处理。在面对无法退还的购房定金问题时,您有权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着对房地产市场的全面监督职责,以确保各类交易行为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果您认为自身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损害,您亦有权利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助解决此事并妥善处理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