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后赔偿案:代理原告成功追索租金及物资损失赔偿约95万元

渝北区黎万兰律师网 2024年05月23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原告XXXX与被告XX公司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损失、退还或赔偿租赁物资,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声称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解除,被告未退还剩余租赁物资。

      仲裁结果: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支付原告XXXX租金42957.10元,并赔偿损失911229.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过程:法院于2021年12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被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点评:本案中,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解除后,被告应支付解除前产生的租金,并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被告未归还租赁物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租金和赔偿损失,体现了对合同履行的法律保护和对违约行为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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