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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 医疗纠纷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医疗纠纷的有效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的健康权利之日起的三年内,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其权利将不会被法律保护。但是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19人看过
  • 医疗过错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过错分为四级:一级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过错: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1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怎样进行?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首先由双方当事人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协商向医学会申请鉴定,随后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26人看过
  •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23人看过
  •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原则是承担过错责任,违规医疗和隐藏、毁灭病历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违规诊疗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16人看过
  • 医美鉴定可以鉴定出哪些

    美容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和一般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相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2、专家鉴定成员根据需要向当事人提问。3、双方当事人退场。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5、出具鉴定结论。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27人看过
  • 麻醉同意书的内容

    麻醉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患者病案号、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2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责任?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此时,若医疗机构能证明自己对此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18人看过
  • 遇到医疗事故如何对待处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24人看过
  • 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应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与医疗机构自行和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王瑞涛律师
    2024.06.254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