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气象服务体系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体... 2009年03月26日 09:03

      在民航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在保障旅客公众方便快捷出行的系统里,除了大家熟悉的航空公司、机场和空中交通管理等部门,还有一支为飞行安全、正常和正点服务的队伍,它就是民用航空气象系统。民用航空气象系统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接受中国气象局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民用航空气象系统包括三级运行机构:1个民航气象中心、7个地区气象中心、158个机场气象台、9个国际航空气象监视台和1个国际航空气象情报收集与交换中心。

      航空气象服务的作用

      飞行在大气环境中进行,大气物理要素与天气现象对飞行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民航运输飞行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航空气象服务。机场选址需要气候资料,要考虑天气对空域流量和飞行程序的影响,考虑盛行风对跑道方向的影响;飞行前计划中,需要精确的高空风、温度预报以及航路重要天气预报,用以优化航路并计算用油量;飞机起飞前还需要用地面温度气压计算配载量。飞机起飞降落都依据严格的天气标准,不同的机型、不同的机长和不同的跑道都有不同的标准,飞机起飞、降落标准包括:风向风速、能见度(或跑道视程)和决断高度(云底高度或垂直能见度)。飞行过程中,遇有航路或者降落机场影响飞行安全的危险天气时,机长要依据天气情况决定绕航、返航或者备降。

      航空气象服务不仅支持管制运行顺畅和飞行安全快捷,为飞行的安全和航班的正常保驾护航,也通过帮助用户正确理解和有效使用航空气象信息,节省民航运输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节能减排,从而创造经济与社会效益。此外,航空气象服务为旅客的出行也提供了间接的服务,飞行的安全是旅客乘机出行的基础,航班正常率的提高,可为旅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旅程,进而减少旅客不必要的花费。

      民用航空气象系统

      气象事业有其固有的内在规律,航空气象作为气象学科的应用分支也不例外:气象服务是根本,预警预报是核心,综合观测是基础,信息与技术是保障。因此,长期以来民用航空气象系统是一个集综合观测、预警预报、信息处理与气象服务为一体的完整系统,承担了支持民用航空飞行全过程的气象服务工作。由于航空气象专业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关联性和及时性等特点,因此经过多年的建设,民用航空气象系统拥有了较完备的航空气象规章标准体系,实现了全系统基础资料的共享和情报交换的自动化,搭建了产品制作与发布的统一平台,实现了服务的网络化,以及航空气象服务标准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接轨。

      随着我国民航运输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机场等航空气象用户无论从飞行安全,还是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角度来讲,都对民航气象服务提出了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顺应新的服务需要,民航局于2008年成立了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航空气象中心(简称民航气象中心),承担民航气象全系统的运行管理、发布指导预报、统一服务、技术装备维护维修技术支持、科研与培训、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职责,至此,民用航空气象系统形成了“民航气象中心—地区气象中心—机场气象台”自上而下的逐级运行管理、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的“一体化”运行体系,基本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高效与分级服务。

      地区气象中心除承担所在地机场气象台的职责外,还负责制作本地区中低空区域预报,提供相应的区域航空气象服务,承担所在飞行情报区国际气象监视台的职责;并承担本地区预报、服务、技术装备的维护维修、科研与培训等工作。目前,华北地区气象中心除了承担本中心的职责外,还承担了民航气象中心的航空气象情报的国内外交换、高空区域预报和气象数据库运行职责。该中心还与国家气象中心共同建设了“亚洲航空气象服务网”,为亚洲地区欠发达国家提供航空气象服务。

      在三级运行体系中,机场气象台是基础,负责探测并监视机场天气,发布机场天气报告,制作并发布机场预报、风切变警报和机场警报等飞行气象情报,负责本机场气象资料的管理整编,提供本机场的气象服务。

      国际气象监视台监视其责任区域内影响飞行的天气情况,编制并发布与其责任区有关的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和其他有关情报,向有关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提供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和其他有关气象情报。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

      航空气象服务通过向航空用户提供履行其各自职责所必需的、适时的气象情报。用户包括: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机场运行管理部门、搜寻与救援服务部门和航行情报服务部门以及通用航空部门。民航气象系统已经实现的服务方式包括:面对面服务,提供飞行文件、讲解与磋商;网络服务,通过网络提供气象信息服务;现场服务,在航空公司、区域管制中心、民航运行管理中心设气象席位;为飞行中的航空器服务:提供对空气象广播、地空数据链服务;其他商定方式还有电话或传真等。

      对于不同的航空气象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和内容。向航空公司提供制作飞行前计划、飞行中重新计划、飞行机组离场前、航空器飞行中所需的飞行气象情报。包括高空风和高空温度、航路(航线)上重要天气现象、机场天气报告、机场预报、着陆预报、起飞预报、低空气象情报、重要气象情报以及没有包含在重要气象情报中的特殊空中报告。

      机场气象台为机场进近管制室和塔台管制室提供有关区域和机场的机场天气报告、当时的气压数据、机场预报和着陆预报,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风切变警报和机场警报。

      为飞行情报中心或区域管制中心(室)提供服务的气象监视台,根据需要供应责任区所覆盖机场和航路(航线)的机场天气报告、当时的气压数据、机场预报和着陆预报,高空风和温度预报、重要天气预报、重要气象情报和低空气象情报,火山灰情报、放射性和有害化学物质意外释放到大气中的情报。

      为提高机场的运行效率,保证停场航空器和其他机场设施的安全,相应的机场气象台根据需要向机场运行管理部门供应下列气象情报:实时地面观测资料、天气报告和机场预报,风切变警报和机场警报。

      在中国民用航空运输业飞速发展的进程中,民航气象系统也将随之不断发展,同时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为飞行的安全、正常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