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马鞍山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用人单位能否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安徽-马鞍山 2024-05-12 05:05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用人单位能否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报告编号:NO.202405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
    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4.05.12 05:35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

    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

    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减少其员工的原工资的福利待遇。
    但是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的,可以适当减少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变更后的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回复于 2024.05.12 05:05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详细,且解答律师偏少,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安徽律师 马鞍山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马鞍山劳动纠纷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能否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03/06/2012 19:02:46更新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能否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03/11/2017 12:16:00更新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我们在任何一家公司工作都是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这可以明确我们的权利和规范我们的行为。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一、

  • 工伤后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05/01/2017 13:29:00更新

    一些人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受伤,这时属于工伤,公司要根据伤残情况进行赔偿。而且在工伤期间,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工伤后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加班费吗

    07/03/2018 09:22:00更新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否包括加班费,这在不同的情境下可能有不同的解释和处理方式。在停工留薪期的情况下,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报酬,而不......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合伙人死亡其配偶能否处分其财产

    07/27/2016 16:06:00更新

    继承行为在生活中是常见的,夫妻中要是有一方先去世的话,那么对于死者身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在死者没有做出安排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那么要是合伙人死亡其配偶能否处分其财产?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

  • 能否推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04/19/2018 18:49:41更新

    如果我们在开车行驶过程中,那么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那么就可能会造成一些安全事故,这个时候可能自己就是全部责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工龄40年与39年区别

    工龄40年与39年区别是劳动者在退休时能得到的退休金不同,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关于工龄40年与39年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申请工资支付令要哪些资料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申请支付令追讨工资的,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债务人住址、拖欠工资凭证等。

  • 打12333电话举报会有什么后果

    打12333对个人没有影响。打了举报电话后,政府部门会根据举报内容去调查相关的责任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关于打12333电话举报会有什么后果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进行解答。

  • 工资多少钱要交税

    当事人的工资达到5000以上的要交税,具体如下: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等。关于工资多少钱要交税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4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其他的一些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纠纷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减刑

    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也是对犯罪分子良好表现的一种奖励和支持,体现了我国法律充分尊重人权一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提单

    提单

    如今国家越来越发达,与外国的经济往来就非常密切更是不可或缺的,很多有能力的人就开始进行国际间的贸易,这会有很大收入,但是也存在一定风险。提单一般是在国际运输贸易中所需要的一种凭证,这一凭证很重要。提单的种类很多,比如记名提单,清洁提单。而提单号的查询,提单需要的材料以及提单的作用都是商人们需要了解的。下面就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知识,为您答疑解惑。

  • 代位权

    代位权

    所谓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通俗的来讲,C欠B钱,B欠A钱,也就是A对B享有债权,B对C享有债权,那么在B不还钱给A或者是B无法偿还A,那么A可以直接越过B,让C还钱,这就是代位权。其实质就是A代替B对C享有债权。本专题主要介绍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诉讼费用等知识,欢迎阅读!

  •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

    继承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其中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本位继承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就已经死亡了,因此本位继承的子女或其他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关于代位继承大家一定有一些疑惑,如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等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将结合代位继承案例及其他知识为大家详细介绍代位继承,欢迎大家浏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疑惑。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