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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涉及来华传教士和教会的案件。19世纪30年代,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严禁外国人在中国传教。各国教会不顾禁令,派遣传教士进入内地。传教活动被纳入列强治外法权保护范围以后,传教士进入内地,常常与中国的习俗和法律发生冲突。在教徒与非教徒发生纠纷的时候,外国传教士往往利用特权侵占庙宇,强买土地,包揽诉讼,曲庇教民;同时,由于中西文化观念和宗教信仰的不同,误会和冲突非常容易发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的原因,终于酿成了教案的不断发生从1856年(清咸丰六年)广西西林发生地方当局处死非法潜入的法国传教士马神甫案(西林教案),至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山东肥城教案为止,40多年间,几乎每年都发生教案。。[1]
- 教案
- Missionary Case
其过程大致可葛旬誉察颈应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56牛雄年西林教案至1870年(同治九年)天津教案。这一阶段反洋教斗争主要是由清朝地方官吏和权门豪绅引发的,主要矛头针对法国的天主兵旬匪教势渗战举跨力。清政府交涉时有所犹豫,但又在外交压力下妥协让步,用高压政策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