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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本末体作为中国史书体裁,始创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判询,其仔趋后有明朝陈邦瞻的《宋史纪事本末》、清抹肯说朝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李有棠的兰洒项剃舟《辽史纪事本末》《金史纪事本末》等。其优点是每一历史事件独立成篇,各篇按时间顺序编写,能够完整地反映历史事件的全牛匪寒过程,可补编年体与纪传体之不足。缺点在于不能表明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
当时有个叫袁枢的人,很喜欢读《资治通鉴》,但是“苦其渊博”,也就是说虽然觉得写得不错,但内容太杂。于是他就“区别其事,而贯通之”,把同一事件的相关内容从不同的时期里提出来,然后连贯叙述成一个整体。他把各个事件的叙述合在一起成书,因为书的内容来自于《资治通鉴》,便取名为《通鉴纪事本末》。这部作品共42卷,记录了239件事,时间可上溯至三家分晋,下至后周世宗时期。
其后,用此体改编或创作的史书很多,如:[明]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张鉴《西夏纪事本末》、[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近人黄鸿寿《清史纪事本末》等,贯通古今,自成系统,这是朝代的纪事本末。
另外,清代每一重大军事、外交行动结束,将有关诏谕奏报按时间顺序汇编成书,称为方略。《四库全书》也将其列入“纪事本末体”内,这是专史的纪事本末。总计29种方略,可分为3类:一类为平定叛乱,削除地方割据势力,统一和巩固边疆的活动;一类为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义起事的;一类为处理外交洋务问题的。
注3:因史书体裁为纪事本末体,故起止以事件为标志,表中起止事件均为原书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