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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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歇业?

作者:黄维宝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6日分类:问题研究浏览:29次举报

歇业制度,是允许市场主体适度“休眠”,为一些暂时无法正常经营、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企业设置“缓冲带”。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也可以一次性申请最长歇业时间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仍须公示年报信息。


  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


  律师补充:


  申请歇业的企业保留了市场主体资格,获得了喘息休整的机会,但仍受到登记机关的监督与监管。企业歇业期间暂停经营,不得发生任何经营活动,歇业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按时进行年报,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债权债务关系;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旦企业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则视为恢复营业。同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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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9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经济仲裁、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