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心城区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

河北交警微发布
2022-03-12 20:59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我市中心城区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12日18时起实施每天24小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京台高速、黄石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合围区域边界道路)。

三、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持有市疫情防控办核发通行证件的供电、供暖、供水、供气、通讯保障、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道路通行。

四、行人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外出。

五、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2日

香河县公安局

关于疫情期间交通管控的通告

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于2022年3月13日和3月14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香河县公安局依据《香河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交通管制的要求,在两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全县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所有上路车辆必须持证通行;全县停止区域内公交、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在管控期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香河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2日

原标题:《关于实施中心城区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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