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好,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我理解你在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且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现在你们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并且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在离婚时无法对该房屋主张权利。 其次,如果女方认为她在婚姻期间为房屋做出了贡献或者房屋在婚姻期间增值了,她可能会要求你对她进行补偿。但是,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女方是否参与了房屋的还贷、装修等贡献,以及房屋在婚姻期间的增值情况等等。 最后,关于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女方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她对房屋做出了贡献或者房屋在婚姻期间增值了,那么她的要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总之,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律机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