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如何保护在先姓名权

华律网 2024年01月08日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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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就包括姓名权。关于商标法中如何保护在先姓名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商标法中如何保护在先姓名权

      1、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就包括姓名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二、企业老板姓名的商标保护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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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丹商标案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姓名商标的关注。体育娱乐明星的姓名具有极高的商业开发价值,能够凭借明星影响力获得市场的青睐,一直是品牌命名和商标抢注的焦点。其实,还有另外一类姓名商标,虽没有明星姓名商标那样成为聚光灯下的焦点,却仍然是商标命名和抢注的热点,这就是企业商标。

      放眼全球,有很多世界知名品牌都是以企业或者创始人的名字命名,如戴尔、迪士尼、阿迪达斯、阿玛尼、松下、飞利浦、西门子、波音、福特等等。可见,用名字命名企业商标或创设企业品牌是国际上的一种惯常做法。

      在中国,也不乏以企业创始人名字命名企业商标和品牌的情况,且自古有之。如中华老字号的张小泉、吴裕泰、王致和、吴良材等等。现代企业也不鲜见,如王守义、谢瑞麟、羽西、丁家宜等。还有些企业,虽不直接用姓名命名,但会以姓氏命名,如廖记棒棒鸡、徐记海鲜、谭木匠等。

      因此可以说,古今中外的企业都有以企业姓名命名商标、品牌名称的做法。这一命名方式将个人名誉,甚至家族名誉与企业声誉捆绑,是争取消费者信赖、敢于承担责任一种企业态度和企业文化的体现,具有积极意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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