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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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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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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吴德
- 别 名
- 李春华、李若夫、李子实、孔四维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籍 贯
- 河北丰润
- 出生日期
- 1913年2月
- 逝世日期
- 1995年11月29日
- 毕业院校
- 北平弘达中学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目录
1913年2月,吴德出生。
1932年,参加革命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至1940年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冀热察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冀东分委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0年3月任燃料工业部副部长。
1950年至1952年,任中共平原省委书记。
1952年7月至1955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
1952年8月至1955年1月,任天津市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1952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
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
1955年2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其间:曾兼任吉林省军区政治委员。1957年3月前曾兼任天津大学校长。1960年1月起任东北协作区委员会副主任。1960年10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
1966年6月至1967年4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北京市代市长。
1967年4月至1972年4月,任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
1967年4月至1971年3月任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
1971年3月至1972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书记。
1972年5月至1975年10月兼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
1972年5月至1978年10月,任北京市革委会主任。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曾兼任北京卫戍区第一政治委员、卫戍区党委第一书记。
1970年6月至1975年1月任国务院文化组组长。
1973年8月至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5年1月、1978年3月相继当选为第四届、五届(1980年4月免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8年5月至1980年4月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1]。
1995年11月29日,吴德在北京逝世[1]。
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扩大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增补),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五中全会免职),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
学生时代就追求进步思想,投身革命活动[2]。
吴德曾代表河北省委参与领导唐山开滦煤矿大罢工和唐山市总同盟罢工,在我国工人运动中有较大影响[2]。
吴德先后担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冀热察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冀东分委书记,代表河北省委参与组织冀东武装起义,直接领导发动开滦煤矿工人起义,为建立、壮大冀东抗日联军,坚持和发展冀东抗日游击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