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责事故下的赔偿之争:张X与李X的交通事故赔偿案解析

华律网 2024年05月17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张X与李X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张X主张其与李X各自驾驶两轮电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310国道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村村口发生碰撞,导致张X受伤。事故发生后,张X被送往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6260.97元。张X请求法院判令李X赔偿其各项损失,并要求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李X辩称,事故为同等责任,李X亦受伤且车辆受损,张X应按同等责任赔偿李X的损失。同时,李X对张X主张的医疗费有异议,认为应扣除张X治疗自身疾病的费用,并指出张X的院外购药没有医嘱证实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某保险公司辩称,李X无证驾驶,公司不赔偿财产损失,仅赔偿人身损失,并可向李X追偿。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X与李X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张X因此事故受伤,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交强险范围内应获得赔偿。

      最终判决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X各项损失共计31765.09元,驳回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9元,由张X负担99元,由李X负担320元。

      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中,律师深刻体会到,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准确把握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赔偿规则至关重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收集了事故现场的证据,并与张X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以确保对事故经过有清晰的了解。

      律师还特别关注了医疗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张X提供的医疗费用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确保所有费用都有合法的依据。此外,律师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研究,以确保在法庭上能够准确适用法律。

      律师认为,尽管张X未能获得全部诉讼请求的赔偿,但通过本案,张X对交通事故责任和保险赔偿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律师建议,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遇到交通事故时,都应尽快收集证据,明确责任,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