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www.66law.cn提供.

金华刑事辩护在线律师

  • 已帮助:
    154207
    获好评数:
    2144
    执业17年
      胡水清律师,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北大法学院,学士学位,理论功底扎实,执业15年。2015、2...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义乌市县前街100—108号
    13957908326
  • 已帮助:
    3053
    获好评数:
    198
    郑康: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合伙人,法学专业毕业联系电话:13174935666,联系邮箱:7428...
    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
    义乌市稠江街道香山路428号一楼郑康办公室
    13174935666
  • 已帮助:
    750
    获好评数:
    6
    胡先律师,(联系方式:13757911012)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参与协助办理...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西路381号
    13757911012
  • 已帮助:
    25116
    获好评数:
    79
    执业4年
    浙江致本律师事务所属城西科技大走廊管委会重点招商项目,位于仓兴街669号浙江大学校友企业总部经济园二期D9幢1...
    浙江致本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 杭州市 余杭区 仓兴街 669 号浙江大学校友企业总部经济园 D9 幢 1 单元
    17857172081
  • 已帮助:
    234
    获好评数:
    5
    执业13年
    陈岳荣律师,男,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作经历...
    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
    金华兰溪市丹溪花园1幢6单元202室
    13806776209
  • 已帮助:
    1210
    获好评数:
    62
    执业12年
    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会见业务。  办理过众多抢劫、盗窃、强奸、故意伤害、诈骗、寻...
    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报社907办公室
    15858923304
  • 已帮助:
    269
    获好评数:
    5
    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电话17857572059,微信同号。 李悦律师,刑事领域(代理辩护、控告、合规等)...
    浙江川丰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8号51车总部9楼
    17857572059
  • 已帮助:
    382
    获好评数:
    183
    执业12年
    钟来兴律师,浙江浦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华市刑事委员会委员、金华市浦江县蒲公英志愿团理事。拥有较为丰富的律师和...
    浙江浦阳律师事务所
    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东山路78号华欣名都3栋商铺301
    13646597447
  • 已帮助:
    115
    获好评数:
    3
    周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债务债权...
    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义乌市
    15057914184
  • 已帮助:
    5008
    获好评数:
    475
    执业11年
      张胜华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曾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现为浙江拓思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
    浙江拓思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西路311号C座六楼
    13957900514
  • 已帮助:
    472
    获好评数:
    6
    陈俊律师,现为浙江中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等民商事方面积累了...
    浙江中义律师事务所
    武义 县城 宝塔路151号
    13566930089
  • 已帮助:
    245
    获好评数:
    5
    胡丽梅律师,浙江恒霁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本科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娴熟的...
    浙江恒霁律师事务所
    金华婺城区双龙南街518号万通商务大厦B座1602-1603室
    13735779230
  • 已帮助:
    26
    获好评数:
    6
    薛爱芬律师辩护团队:  薛爱芬律师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律专业执业17年,曾担任浙江婺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浙江金兰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金华市金衢路1号豪森智慧谷别墅B区2幢浙江金兰律师事务所
    13605791415
  • 已帮助:
    39
    获好评数:
    6
    徐凡曦律师,浙江从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东区司法局“法制监督员”,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海南大学法学院硕...
    浙江从周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义乌市贝村路251号明城广场6楼632-636室(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滨河路88号)
    15825777764
  • 已帮助:
    165
    获好评数:
    39
    执业9年
    王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学习及研究工作,现执业于永康市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
    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都大厦五楼
    18266965698
  • 已帮助:
    1630
    获好评数:
    21
    执业2年
    汪宝琳,男,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浙江省律协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金华市律协理事,义乌市工商联...
    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
    义乌市总部经济园A5幢1602办公室
    13085667001
  • 已帮助:
    32
    潘晓东男,1975年10月生,现任浙江今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获“浙江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金华市首届”优秀基...
    浙江今日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东升东路268号
    13750929986
浙江金华律师文集
  • 签订合同时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李俊强律师2024.05.29 14:46
  •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李俊强律师2024.05.29 14:45
  •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格式条款的含义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李俊强律师2024.05.29 14:44
刑事辩护相关知识
  • 刑事辩护
    4小时前更新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需被判刑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范围内。关于具体的赔偿计算,须依据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误工时长、护理及营养期限、以及后续医疗费用等各项数据。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索赔。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事辩护
    4小时前更新
    你的行为必须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而且情节严重的那种。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这里的“客观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指你明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来做坏事,但是你还是为他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等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
  • 刑事辩护
    4小时前更新
    在没有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参与商业经营活动,通常不视为诈骗行为。当加入商业伙伴关系并设立合作型企业时,依法必须签订合同。虽然未签署书面合同并不足以证明存在诈骗行为,但须基于任何一方是否恶意使用欺骗手段来确定其性质是否属于诈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事辩护
    4小时前更新
    这种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其中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护其肢体、器官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核心内容的人格权利。这种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如果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除非是出于损害社会利益的目的,触犯了相关的刑法规范,才可能构成犯罪...
  • 刑事辩护
    4小时前更新
    便可构成刑事犯罪——挪用公款罪,并启动公安机关的全面调查与侦缉工作。非法挪用公款50000元的行为,符合上述刑法规则,且已触犯最高刑事司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之数额标准,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重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