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我不去办理离职,有什么关系吗

华律网 2024年05月19日

      报告编号:NO.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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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属下员工达到预定结束劳动关系日期时,他们需依据合约流程进行相应工作转交。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后,雇佣方不可任意取消此份合同,需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提出取消申请,反之则将为其行为付出承担赔偿责任的代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我不去办理离职,有什么关系吗

      在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即便向劳动者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且劳动者没有及时签字,也无法改变解除劳动合同的既定事实,劳动者仍需按照约定自动离职。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未经双方协商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被单方面解除,违约的一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被公司制度解除了劳动合同这种合理吗

      若遇到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依法决定终止员工劳动关系,这被认为是合法的行为:首先,企业与员工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后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若员工存在过错导致其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再者,对于无重大过失的员工,企业也可以在提前三十天向该员工发出书面通知,或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进行解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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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邀律师:

      杨鹏淋律师浙江杭州

      杨鹏淋,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毕业后在企业和集团公司做法务多年,对劳动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有良好的实战实验和理论基础。在执业过程中承办的案件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认真负责,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现和多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组成团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债权债务、婚姻继承、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公司法等案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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