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m.66law.cn提供.

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如何认定

近期更新2024.01.14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民事诉讼法》对电子数据作为独立证据形式予以肯定,最高院《解释》再次明确了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案件证据,并对电子数据的种类进行了列举。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如何认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如何认定

对于电子数据的相关证据规则至今未出台详细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数据的认定存在以下三大难点:

一是实际操作人身份难以确定。我国目前还有一些领域尚未实现实名认证和登记,例如聊天工具、电子邮箱等,当事人在质证时往往以自己并非相对方、实际使用人或实际操作人等进行抗辩,另一方当事人对此存在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确定电子数据中记载的相对方、实际使用人或实际操作人的具体身份,因而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难以认定。

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如何认定

二是对司法鉴定的依赖度较高。实践中,当事人还常常以电子数据的内容经过修改不具有真实性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在认定该证据的真实性时,因涉及技术方面的专业问题,不得不询问、听取鉴定人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导致电子数据认定过程中对司法鉴定的依赖度较高。由于电子数据具有脆弱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被删除、篡改且难以被发现,因此对于鉴定机构来说,确定某项电子数据是否经过篡改也是一个极大的难题。

三是何为电子数据原件难以确定。由于电子数据的证据规则不明晰,实践中法院认定电子数据原件时存在难确定、不统一的情况。具体认定原件时有以下三种做法:(1)参照视听资料的证据规则,以最初生成的并固定、记载或存储在原始载体上的电子数据为原件;(2)按照一般证据的审核方式,以电子数据形成时所依赖、复制的内容为原件;(3)依据客观第三方的认证结果,将经过第三方客观认证、公证过的电子数据视为具有原件价值,作为裁判的依据。

鉴于电子数据的认定存在上述难点,顺义法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大身份审查力度,必要时向相关机构、部门调取用户的身份信息。对于未实名认证的领域,根据双方的沟通或交易习惯、经济往来及往来记录等,并结合其他在案证据,综合确定实际操作人的身份。二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于一方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电子数据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对自己的抗辩主张进行举证,法院应对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进行严格审查,明显属于恶意拖延诉讼或无理抗辩的,应不予准许。三是开展电子知识培训,对电子数据的基本常识以及常见电子数据种类、存储方式等内容进行培训,使法官对电子数据基本情况有所熟悉。四是综合认定电子数据原件,根据电子数据的不同类型,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意见、证据的形式等综合确定其证明力,对于经过第三方认证的电子数据原则上应认定为具有原件价值,其他没有原件的电子数据应谨慎确定其效力。

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华律网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浙江杭州史学伟律师,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更多推荐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
什么是律师答疑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如何使用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华律法律咨询24h在线
  • 27万+
    认证律师
  • 30亿+
    普法人次
  • 7
    最快响应
32秒前吉林-吉林市用户 已获取解答
40秒前河北-石家庄用户 已获取解答
49秒前香港-新界用户 已获取解答
51秒前四川-攀枝花用户 已获取解答
1分钟前湖北-仙桃用户 已获取解答
2分钟前江苏-无锡用户 已获取解答
2分钟前上海-长宁区用户 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推荐使用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