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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冻结注销吗要多久
在司法机关冻结银行账户之后,该账户将无法进行注销操作。在此情况下,首先应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以明确冻结缘由。若资金来源确实存在违规行为,那么账户需至少经过六个月方能得到解冻;但如若资金来源途径合法,则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解冻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以及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时限均设定为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2024.09.20数罪并罚影响减刑假释吗
在涉及多重犯罪案情的案件处理中,被告人所享有的减刑与假释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普遍而言,当法院需作出相应裁决时,他们会全面地衡量包括犯罪本质属性、情节细节、对社会造成的伤害程度在内的各项要素,同时亦会关注被告者对于自身罪行的忏悔态度及改造状况。相较于单一犯罪行为,存在多项罪行的被告人可能因其犯罪行为构成的复杂性及其严重性而被视为不适合获得减刑或假释的对象。因此,法院在进行评估时会更为谨慎地考量其改造态度和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进而确保司法公正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2024.09.20银行卡交易二万会冻结吗
一、若是您所持有的银行卡为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如若遭遇冻结情况,这很可能是由于信用卡曾发生过诸如非法套现、伪造信息或密码连续输错等异常交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对此类银行卡实施冻结。 二、对于具备透支功能的银行卡而言,银行会以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为依据,为其设定适当的透支额度。 一旦透支额超过此额度,银行将会立即冻结您的银行卡。 三、针对借记卡这类银行卡,若遇到冻结情况,大致分为以下两种类型:首先是误账导致的冻结。也就是说,银行在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操作失误而将款项错误地划入了用户账户,因此银行可能会对多出来的部分进行冻结处理。其次便是司法冻结。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机构在涉及办案事项时,可以向银行提出冻结银行卡的请求。 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拥有冻结权。 四、无论您所持有的是何种银行卡,只要在输入密码时连续三次出错,银行系统便会自动锁定该银行卡的密码,这与冻结的效果类似,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冻结。通常情况下,经过24小时之后,密码将自动解锁。 五、若您的银行卡已达到使用期限且未及时办理新的卡片,那么在到期日之后,银行将有权冻结您的过期银行卡。 六、如果您的银行卡频繁遭到挂失,银行方面可能会怀疑您存在恶意挂失的可能性,进而对您的银行卡实施冻结。 解决方法:请您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银行卡前往银行柜台,按照冻结原因进行相关的解冻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2024.09.20未成年会盗窃有犯罪记录吗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类违反法律的行为,他们是否将会留有犯罪记录,其结果取决于多元要素,其中包含有体现在本地的法律规定、案件所涉及到的严重性以及是否经历了严谨的刑事诉讼流程等等。在一部分司法体系里面,对于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处理可能会偏向于教育改造与康复治疗为主,而非沿用传统的刑事惩罚手段,这样做可能就意味着他们并不会留下正式的成年人犯罪记录。 若发生刑事诉讼且最终被判定为有罪,那么很有可能会在具有特定职能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中留下相关记录。这些记录在隐私保护及公开披露方面通常都有特殊的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未来权益。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随着未成年人逐渐成长,这些记录也可能会被封存或者予以删除。 需要注意的是,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2024.09.20印刷公司被仲裁怎么办
当公司面临劳动争议仲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妥善应对:首先,若仅收到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副本,可尝试与劳动者协商以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其次,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如有意参与仲裁程序,可将相关事宜交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处理;再者,可寻求与当地政府及劳动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请求其从中斡旋并协助进行协调工作;此外,在仲裁案件尚未做出裁决之前,亦可考虑通过仲裁庭参与调解从而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假如对劳动仲裁裁决仍有异议,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2024.09.20
- 刑民交叉之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2024.09.119人阅读刑辩四方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体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门槛。这一概念反映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在心智成熟度、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考量,以及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的体现。典型案例王某某、刘某某等抢劫案被告人王某某(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刘某某(犯罪时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经事先预谋,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跟随李某某进入某小区31号楼5单元电梯内,刘某某负责控制电梯,王某某采取用伸缩棍殴打李某某肩膀、脚踹大腿及言语威胁等暴力手段,抢劫李某某现金500元。被告人王某某多次和其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交叉结伙,在某省多地区作案,采用翻窗、撬门等手段,多次进入商户及住宅内盗窃现金14起,涉案价值37400元。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刘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案例分析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经事先预谋,抢劫受害人李某某系共同犯罪。其携带伸缩棍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多次组织盗窃,入户盗窃,盗窃数额较大。被告人王某某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王某某应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犯罪时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刘某某已满14岁,实施抢劫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盗窃的违法行为,未实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应由父母或监护人加以教养。法条指引我国民法典强调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承担完全刑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延伸解读1.未成年人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仍依法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民法对刑法适用带来的影响引起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因为民法与刑法之间存在前置法与后置法之间的密切关联性。尤其是人身犯罪和财产犯罪中涉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当这些法律关系受到侵害时,首先应当由民法进行调整,只有当这种侵害行为达到犯罪程度时,才受到刑法的调整。如在唐某某、何某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案号:(2021)湘1026民初1874号】法院认为“被告何某、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原告唐某某财物,造成唐某某经济损失,侵害了唐某某财产权益,依法应当共同赔偿唐某某损失。本案系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盗窃他人财物、未予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其退赔经济损失而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因此,本案应定性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非民法意义上的不当得利纠纷。由于何某、傅某系未成年人,作为何某法定监护人即本案被告的何某某、袁某某和作为傅某法定监护人即本案被告的傅某某、陈某某依法应对唐某某的损失64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每当有低龄恶性犯罪出现时,都会掀起针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仅以个例为参考将刑事责任年龄进一步下调,未来仍有可能出现更低龄犯罪者,因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是一个年龄数字的改变就能解决的问题。当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时,社会大众容易产生“都是刑事责任年龄太高惹的祸”的误解,进而产生“只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就解决了”的思维。这无疑是把一个复杂的法律技术性命题简单化为“只要如此,就能这般”的单一逻辑。与此同时,很多网友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误解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进而将其讽刺为“未成年坏人保护法”,但事实上,刑事责任年龄是刑事政策的重要一环,这种制度只可能规定于《刑法》当中,《未成年人保护法》“锅从天降”。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通过对国际上典型国家立法的对比就可以发现:英美法系国家的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通常较低,大部分在7-12周岁之间,英国为10周岁,加拿大为12周岁;在美国,由于实行联邦制,不同州都有自己的立法,其规定各不相同,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的临界点在7-13周岁之间浮动。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则偏高,基本在12-14周岁之间,荷兰为12周岁,法国为13周岁,德国、日本、意大利为14周岁。我国的立法更多地具有大陆法系的立法特色,我们是否能说中国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12周岁的规定在国际上属于过高的?显然不能。法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社会课题,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要关注每一个青少年的成长轨迹,通过法治力量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方式,助力他们走出迷途,回归正轨。普法工作的推进,正是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并理解刑事责任年龄背后的深层含义,携手共筑和谐有序、充满希望的社会环境。
- 公益普法之 | 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阶段的刑事合规问题(一)2024.09.1014人阅读刑辩四方引言随着房地产市场乱象导致的一系列“爆雷”事件的发生,企业家面临的刑事风险不断升高,甚至有人感叹“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此话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刑事风险已然成为了企业及企业家的最高风险,而企业家面临的高风险必然与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只有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合规制度,从本质上解决企业的制度漏洞问题,才能使企业健康发展,从而避免或减少企业家因企业经营而面临的刑事风险。本文将通过分享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阶段高发的刑事风险典型案例,分析提示建设工程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PART.1串通投标罪【罪名解析】主体要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施工企业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罪包含借用资质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被借用资质的企业对借用人的行为知情克构成共犯。客观要件:1.投标人互相串通。(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1)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2)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3)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4)招标实行差别对待等。法律条文:本罪采用双罚制,即对单位处以罚金,并依法追究符合刑法罪名构成要件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臃掉处罚。立案标准:(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围标费、好处费)。(3)中标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典型案例】2018年至2020年,宁夏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1为了让自己公司中标工程,授意公司副总经理马某分别联系宁夏某某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某某景观有限公司进行陪标,并为三家公司提供保证金资金,同时制作四家公司投标预算,通过不正当手段竞争让宁夏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取得中标,张某2明知马某串通投标予以陪标。被告单位宁夏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邀请围标公司串通投标,扰乱正常招投标市场秩序、损害招标人利益,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580多元,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1、马某、张某2、张某3、孙某串通投标报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招标人利益,其中张某1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580多万元,马某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4904多万元,张某2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3885多万元,张某3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957多万元,孙某串通投标中标项目金额546多万元,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宁夏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张某1、马某、张某2、张某3、孙某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串通投标罪。【判决结果】被告单位宁夏某某有限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未缴纳);被告人张某1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未缴纳);被告人马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未缴纳);被告人张某2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未缴纳);被告人张某3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未缴纳);被告人孙某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合规提示】(1)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公司招投标制度,明确招投标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等,规范好企业领导者、管理者、员工的行为,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运行合法合规;(2)定期组织公司员工,特别是负责或从事招投标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招投标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风险防范等;(3)参加投标时,最根本原则是禁止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人中标而采取联合行动,对明知挂靠人借资质投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在内部审核时,应当予以拒绝,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触发刑事法律风险;(4)对招标方或者是招标代理方,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不能提前泄露招标文件的内容、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重要信息,更不能用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提示投标人修改价格、修改文件内容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公章,是单位在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凭证和标志,但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私刻印章、盗用公章、冒名签章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